为推进区域税务行政处罚标准统一,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为推进区域税务行政处罚标准统一,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19〕35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宁波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1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jsswfgc@163.com
2.邮递信件: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113室,邮编210036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22日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
2022/6/13 16:23:02 179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功能。
2022/4/6 15:39:38 13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现将我省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有关事宜通告
2022/2/28 15:48:19 135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2/1/13 13:27:27 1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元旦节假日安排,按照人民银行年终关账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的办理。
2021/12/24 15:07:28 119